写过的所有书里面,剑王朝是我写的时间最长的一本书。 这本书的前半部分,应该是我迄今为止发挥最好的一本书,无论从前后呼应,情节的节节推进,还是挖坑和填坑,甚至是叙事的节奏,我都很满意,若说后半部分,迄今为止的所有书里,其实我自己最满意的应该是仙魔变。 仙魔变主角和一些配角的成长,包括故事最后张平的心路历程,最后引起争议的背叛,其实我都是很满意的。 剑王朝的后半部分,我写的很艰难。 艰难在于两点,一点是复仇越到后面越难写,另外一点是,要将复仇结合王朝的兴亡,将复仇线和几个王朝的征战和覆灭融合在一起,就更加的难。 这点我的掌控力还是不足,但我没有随意的处理,所以写到这里,我的笔力是进步的,下一本书,我应该会做得更好。 ...
这里有寂寞的嫂子,性感的村妇,美艳动人的邻家小妹,还有无数活色春香的美女。看乡村少年如何玩转乡村,抱得美人归!这是一部极度YY的故事,主角不御女三千决不罢休!...
你知道冰和一根香蕉融合在一起会变成什么吗?我面前这个一口一个小冰球的蜥蜴会告诉你答案。但如果把电池和苹果以及苦瓜融合在一起,不仅变的难吃,还能让人拥有放电的时候身体会变绿的超能力!而当叶问拿着用牛粪,兔子毛,蝾螈,水熊虫,魔鬼辣椒和伟哥制成的动物系果实询问眼前这个被前女友戴绿帽,被现女友出轨他老爸,并且生下了他...
关于吾弟大秦第一纨绔秦王扫六合,虎视何雄哉。挥剑决浮云,诸侯尽西来。穿越为嬴政亲弟的嬴成蟜,本想在皇兄羽翼下体验下纨绔生活。从没想与嬴政争皇位,他是个惫懒性子,当皇帝哪有当皇弟来的快活?他只想当个坐看庭前花开花落,淡望天上云卷云舒的咸鱼。可当大侄子嬴扶苏被贬上...
关于抗日之铁血使命剑指日寇颅马踏倭军尸,杀敌锄奸敌胆寒,中国有我,不亡!...
关于院士重生回到1975当知青为国奉献了一辈子的无双国士周扬重生了,回到了1975年插队的那个偏远小山村!看着手里的回城调令,这一世他没有犹豫,直接将调令撕得粉碎!前世的他猪油蒙心,为了回城抛弃妻女,眼睁睁的看着李幼薇母女蒙难惨死。重活一世,周扬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,宠妻宠女无度!偶尔,顺便调教一下这个野蛮的时代!...
穆时!你好厉害啊! 嗯。 穆时我想要那个! 买。 穆时我这道题不会欸。 我教你。 穆时你真好! 我那么好,你还想跟别人跑? 穆时把自己的小女友按在墙上,说,喜欢...